評價結論:
本次定期檢測項目主要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總粉塵濃度、呼吸性粉塵濃度、游離二氧化硅、粉塵分散度、一氧化碳、硫化氫、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、錳及其化合物、噪聲、高溫、工頻電場、手傳振動,檢測結果表明,除了13701綜采工作面采煤司機所接觸的總粉塵和呼吸性粉塵濃度超標外,其余檢測項目均合格;該煤礦的關鍵控制點是井下生產系統中的綜采工作面。
建議:
1該煤礦生產過程中,要重點加強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治理,使這些工作場所的有害因素濃度(強度)符合《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》(國家安監總局第73號令),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》(GBZ2.1—2007),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物理因素》(GBZ2.2—2007)。
針對粉塵超標情況,加強對采煤機內外噴霧的檢修與維護,保證噴頭不堵塞;及時清理作業場所地面的浮塵,避免二次揚塵;為工人發放防護效果更好的防塵口罩。
2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、《煤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規定》的規定,進一步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。
3掘進機、采煤機割煤時,在保證采煤機、掘進機內外噴霧噴頭使用正常開啟的同時,要保證噴霧的壓力達到相關標準,確保覆蓋整個采煤面,如噴頭有堵塞或損壞要及時更換;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,督促勞動者在工作時正確佩戴。
4加強生產現場的衛生管理,及時對積塵進行濕式清掃,如振動篩平臺以及各帶式輸送機通廊,防止二次揚塵。
|